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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版新加坡护照 | 来源:转载 点击数:3081次 更新时间:2016/11/7 8:13:04 |
闽南日报讯(记者 罗培新 通讯员 苏春红 林剑辉 文/图)

漳浦县档案馆就收藏着一张清朝新加坡总领事于 1897 年出具的护照,它是漳州人下南洋在海外奋斗的一个见证。这张 119 年前的清代护照,长 80 多厘米, 宽 50 多厘米,有两个页面, 正页右侧粗字标明 “代理新加坡兼辖海门等处总领事府张”,即护照由其出具,内容注明:“所有出洋华民自应任其回国安业,该总领事遵照办理查明是否良善,发给护照,以凭保护等,因历经遵办在案,兹查得王加禄系良善合行, 发给护照,以免族党姻戚邻里胥役欺凌,以凭沿途关津地方官吏保护须至护照者。 ”左侧注明持照人身份,姓名:王加禄,事业商,籍贯:福建省漳州府漳浦县,年岁 38,寓居地:安班澜(现位于印尼龙目岛,编者注),发证时间:光绪二十三年(1897 年)。 护照背页,刊印了总理衙门奏请颁发护照谕旨全文。王加禄是什么人? 他为何持有新加坡领事颁发的护照?王加禄,又名王百猷,生于 1860 年, 原籍福建省漳浦县前亭镇中山村。 20 岁到印尼经营烟草生意和开办银行及其他金融行业。 1892 年,荷兰属东印尼殖民政府晋封王加禄为 “甲必丹”(甲必丹为荷语译音,即管理一个区域的华人领袖)并赐其金字牌匾。 1926 年,王加禄创办印尼安班澜中华总商会, 连任会长, 并独资创办安班澜中华小学,1950 年去世。王加禄爱祖国, 爱家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深受侨胞拥护和爱戴。 清光绪二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清政府御封王加禄先生为“监生州同”职衔。 宣统元年三月初一,清政府又加封王加禄先生“同知”职衔,赏赐银牌官服给予加冕。 在抗日战争时期,王加禄先生及其女儿、女婿通过侨汇的方式资助乡里。如今,王加禄的后人散居在印尼、香港、中国大陆各地。 2013 年,王加禄族人集资在漳浦旧居修复王加禄纪念馆,海内外族人先后捐出王加禄的遗物,这张护照正是从海外搜回的。另据了解, 在清朝中叶之前,中国并没有“护照”的概念。鸦片战争后,清朝政府开始授权驻在中国境外的领事馆或海关,发放形式不一的护照。 而新加坡是中国在海外设置领事的第一个地方。 1877 年,清政府采纳驻英公使郭嵩焘的建议,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1887 年后,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领事升为总领事,兼辖海门(海峡殖民地)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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