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法规 9种行为将被吊销驾照
2009年12月1日起,漳州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将正式实施。依此,驾驶人的9种行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9种行为是: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2.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4.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5.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6.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7.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8.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9.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