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学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初中
东南网3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日前,漳州市直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指南出炉,民办初中实行“免试自主招生”办法,即在不进行统一考试录取的前提下,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方案。
漳州实验中学招收1300人,其中芗城市区580人,龙文区100人,芗城郊区及其余各县(市、区)620人。漳州立人学校招收1200人,其中芗城市区250人,芗城郊区及其余各县(市、区)950人。漳州正兴学校招收1200人,其中芗城市区250人,芗城郊区及其余各县(市、区)950人。
招生计划均含市区、县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漳州地区以外、征地协议等所有类型的学生。漳州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小学毕业生数,按一定比例控制,原则上不超过4%。
2014年6月16日-20日,学生、家长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并填写《2014年漳州市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志愿表》。
需要注意的是,一名学生只能报名参加一所民办初中录取,若出现“一生多报”现象,造成学校无法录取,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内公办初中参加录取。
届时,学校自主确定的录取名单,将在“漳州市教育信息网(漳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录取通知书样式由学校自行设计,但须有“学校”和“漳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专用章”盖章栏。
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2014年7月5日前,到录取的学校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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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违规招生可电话举报
民办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不得收取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不得招收计划外的借读生、寄读生。
对超招生规模计划和范围比例者不予建学籍;对违规招生、收费行为的学校给予下一年度缩减10%以内招生计划。
若发现违规招生的情况,市民可以拨打举报电话:2063942、2063941,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市民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58。
(发布时间2014-3-5 9: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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