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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办宴席有规定
来源:本站 点击数:2214次 更新时间:2014/7/22 14:50:56

    ■50人以上要报备    ■100人以上食品要留样

  针对农村聚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了新规:今后,农村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举办的自办宴席,50人以上要报备,100人以上食品要留样48小时。

  根据新规,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福建省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聚餐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有正规销售凭据;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

  根据规定,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要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此外,食药监部门还将重点监查,以防采购变质、“三无”、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吴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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