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无证拆迁,且是搬走一户拆一户,从去年5月开始,漳州市芗城区金属材料公司宿舍遭遇这样“怪现象”,许多住户因此无法居住,原本86户人家的小区,如今只剩下10来户离退休老人,正等待着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对此,芗城区建设局称,小区地块属于漳州市的收储用地,因此无法办理拆迁许可证,该局下属公司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是受上级指示负责拆迁的,目前,为了缓和矛盾,拆迁已经暂停。
居民:原先“先进小区”如今满目疮痍
金属材料公司宿舍区共有12栋房子,最早的是1982年盖的,最新的则是1994年的。房子大多只有四五层,最新的有6层。
80岁的老王从漳州市金属材料公司离休后,便一直住在宿舍内,和大多数住户一样,几年前他们就为这套房子办理了两证。去年5月开始,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称这里要进行“危房改造”,小区要拆迁,让大家赶紧搬走。紧接着的几个月里,只要一有居民搬走,不管周围有没有住户,施工方便把房子的门窗和阳台敲掉,不少楼梯也遭到毁坏。楼房因此满目疮痍,使得剩下的十几户居民无法居住。“我们这个小区以前是漳州的‘先进小区’,现在都变成危房了。”老王无奈地说,他在这住了快30年了,根本没地方可以搬。如今,整栋楼就剩下老王和老伴两位老人。
居民蔡先生的母亲原本与老王住在同一栋楼,“后来有住户搬走,他们就开始整天敲敲打打,我母亲因为受不了吵闹,还住院了几次。”无奈之下,蔡先生只好让老人也搬出去,并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签订拆迁协议书,不过,在协议的第一条“依据文件”的选项中,全部空格都被划掉,“依据这个就知道他们拆迁是没有许可证,也没有任何文件的”。
此外,居民们反映,小区的拆迁补偿也比附近的低不少,“隔壁小区拆迁每平方米是4000多元,我们这还不到2000元!”此外,居民还质疑开发总公司的“危房改造”说法,“1994年才盖的房子怎么可能是危房呢?再住个10年都没问题。”
芗城区建设局:
地块属收储用地无法办理拆迁证
对于村民的质疑,芗城区建设局熊局长说,金属材料公司宿舍地块属于漳州市的收储用地,这块土地是作为漳华路改造的配套项目,同时也是市危房改造的片区。至于将1994年的房子称作危房,他说,危房改造是按片区划分的,不是看单体。
熊局长说,此次拆迁,是漳州市土地收储中心委托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进行的,“因为土地是市里收回后再进行招拍挂的,暂时没有具体的项目和业主单位,因此根本无法办理拆迁许可证”。
至于拆迁赔偿标准,熊局长解释,这块土地是行政划拨而不是土地出让的,因此标准不能与开发商拆迁的相提并论,而将近2000元一平方米的赔偿标准,已经是周围行政划拨土地中赔偿最高的。
熊局长说,在拆迁的时候,局里便嘱咐施工单位只能拆除房子的外观,不能动房子的结构,“我们只拆除门窗等,房子的结构没动,因此对居民的安全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因住户反应强烈,拆迁工作已经暂停,“我们正在积极地做工作,希望这些住户能够尽快搬出去”。
律师:
没有拆迁证属违法拆迁
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的曾晓明律师介绍,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也就是说,无论是谁拆迁,都必须要拆迁许可证。拆迁要有专门的拆迁资质,例如政府部门有拆迁安置办,开发商要制定拆迁公司。因此,芗城区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在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拆迁是违法的。
至于该公司称是受漳州市土地收储中心委托进行拆迁,曾晓明说,目前国内法律界对于土地储备中心能否作为拆迁人,存在各种争议。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土地储备中心的性质决定其不是建设单位,不可能拥有建设项目,土地储备项目亦不属于建设项目,故土地储备中心不具备拆迁人的资格,不能成为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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