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同意,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安排在高中阶段招生的第一批志愿填报和录取。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应认真按照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在中招第一批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招完。
1.漳州一中招收746人,其中正取生626人,择校生120人。正取生626人计划分配如下:
(1)面向市直招收436人,其中统招生215人,定向生221人(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
(2)面向市直以外的各县(市、区),简称外县(市、区)自主招生150人,其中,向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四个民办校外县(市、区)生源定向招收50人,向各县(市、区)招收100人(参照2006年以前的做法)其中芗城区10人、龙文区6人、龙海市12人、漳浦县14人、云霄县10人、诏安县10人、平和县10人、南靖县8人、东山县6人、华安县6人、长泰县6人、台商投资区2人,由漳州一中组织招生,以上四所民办学校考生还可参加生源所在县(市、区)名额录取。
(3)西藏班40人。
2. 漳州一中招收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100人,面向全市招生,由漳州一中自主招生。
3.漳州三中招收510人,其中招收正取生425人,择校生85人。正取生425人计划分配如下:
(1)市直正取生315人;
(2)艺术特长生和外来工子女50人。自主招收艺术特长生和在市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50人(艺术特长生20人,音乐、美术分别不超过8人和12人),
(3)芗城郊区正取生20人。所录取考生分数不低于漳州三中市直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4)西藏班40人。
4.漳州二中、漳州八中、漳州五中各招收375人,其中正取生各320人,择校生各55人。漳州五中正取生不含高职单招实验班100人。此外,漳州五中与漳州二职校合作办学,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美术特长生各30人。
5.芗城中学招收市直考生100人,其中正取生80人,择校生20人。
6.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市直公办完中)招收360人,面向全市招生。
7.漳州实验中学招收540人;漳州立人学校招收800人;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招收400人;漳州正兴学校招收600人;漳州康桥学校招收300人。
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两所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两所学校招生计划的4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康桥学校招收龙海和台商投资区分别30人和50人,以上五校其余招生计划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所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按人口数比例分解到各县(市、区)(见附件3)。
全市各公、民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不浮动、不调剂。鼓励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在不超过省教育厅规定班生规模54人前提下,其所招收的新生不占招生计划。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根据政策规定招收的体育艺术特招生,按正取生录取,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另行通知。
二、优质高中招收定向生比例提高到50%,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初中学校
(一)实施定向生政策的优质高中学校及其定向生比例: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市实施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为:漳州一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龙文中学、角美中学,2012年定向生的比例提高至50%;其它三级以上达标高中学校是否实行定向生政策,由各县(市、区)研究决定。
市直继续在原漳州一中正取生招生计划总数之外,增加6名定向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漳州三中分校(即漳州华侨中学)、漳州五中、漳州七中三所学校,每校各2名,以促进这三所学校的发展。各县(市、区)也应该采取相应办法积极扶持本区域内相对薄弱初中学校的发展,名额由各县(市、区)研究确定。
(二)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顺序。15所优质高中学校在录取时,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再择校生依次进行录取。
2.统招生录取。仍按原正取生招生录取办法,即根据志愿,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按照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定向生录取。实行分校、逐校录取。
4.录取控制线。2012年定向生录取线控制在本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不降低等级线。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根据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各初中学校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名额吊销;是否在其它各校所有落选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进行第二次统招,由各县(市、区)研究决定。市直学校取消二次统招,即:市直学校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招满,剩余指标将被取消。
(三)定向生条件要求:
参加15所优质高中学校录取的定向生需具备两个条件:
1.具有本县(市、区)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学籍校就读达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0年9月30日前,转入现学籍校初二年级(上学期)就读的学生。
回原籍参加中考的考生和临时学籍考生不能参加各初中学校定向生录取,各县(市、区)应适当安排部分指标专项招收回原籍和转入现学籍校就读不满2年的学生。
各初中学校应严格审查本校初中毕业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资格,统一填写《2012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4),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之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填报志愿
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填报方法和要求,由各县(市、区)招委会研究决定后报我局中教科备案。
今年漳州市直考生填报公办普高志愿分成三批:第一批为漳州一中,分为统招生、定向生和择校生;第二批漳州三中,分为正取生和择校生;第三批为漳州二中、八中、五中、芗城中学,分为正取生和择校生。愿意填报公办达标高中择校生的考生必须在相关栏目填上择校学校名称。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安排在漳州三中之后,其它二、三级达标高中之前进行单独填报和录取。
四、招生录取
(一)切线原则: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同分同录原则。
(二)切线依据:普通高中录取要按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2〕3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漳教中〔2004〕181号)有关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体育、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成绩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等级要求及投档分计算办法仍然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0〕3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市2010、2011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考生需填写《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见附件5)。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取完毕。各县(市、区)必须在申报普高学籍时,将普高录取花名册和录取电子信息名单于2012年10月20日前送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逾期将不予审核认定高中学籍。
各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具体操作方法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研究后,经各县(市、区)招委会审批,并于7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方便考生报考、减少社会成本、提高录取工作效率为目标,继续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和时间作如下统一安排:
1.成绩公布。预计7月11-12日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的中考成绩;7月11日下午,中考成绩发到各县(市、区)中招办和市直学校。
2.志愿填报。7月13-15日,全市中考考生填报普高志愿(不含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
3.志愿录入、汇总。7月16-18日,全市中考考生志愿录入、汇总。
4.录取批次及时间。分成三批:
第一批: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它实施定向生政策的优质高中学校和厦大附中
共有17所:漳州一中,漳州三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不含市直招生计划),龙文中学,角美中学和厦大附中。漳州一中含外县(市、区)招生计划150名;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和面向在市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50人。
若上述学校录取名单出现重复,以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和厦大附中为准,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和厦大附中,其它学校不得建档。
录取时间:7月19-20日,逾期不得再进行录取。7月21日下午5:00前,各县(市、区)将第一批录取考生名单发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y2201881@163.com,作为建立电子学籍建档依据,逾期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其中,漳州一中外县(市、区)的招生计划150名、厦大附中、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和外来工子女招生计划50名,实行“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7月12日录取,市教育局于7月14日前将录取考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
各校只能录取有志愿考生。严禁各县(市、区)实行中考成绩前几名考生“一刀切”录取或其它无志愿强制录取的政策,搞行政限制,违背考生意愿。违反者,考生参加第二批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时,将给予优先建档。
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
实行集中地点、统一时间先填报志愿后录取的办法。已被第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学校录取。
7月22日-23日上午,举办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咨询、志愿填报指导,并运用局域网现场填报志愿,考生和家长签名确认。
录取时间:7月24日。由市教育局组织,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按照分配到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实行分学校、逐县录取。
7月25日上午,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
7月22-25日期间,除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外,全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准进行招生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批,其它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
录取时间:7月26-28日;由各县(市、区)负责招生录取。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
各校不得招收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四)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漳州市直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局中教科负责。市直考生户籍界定(见附件6)。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按如下切线原则和录取办法组织实施:
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一中
分成三小批依次切线录取:
1.漳州一中统招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以下简称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漳州一中定向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两个条件前提下,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内,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校、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各初中学校定向生若降70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名额吊销。不再从其它各校所有落选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市直不进行第二次统招。
3.漳州一中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2A7B以上(含2A7B)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三中
分成两小批依次切线录取:
1.漳州三中正取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2A6B1C以上(含2A6B1C),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漳州三中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
安排在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之后,进行招生录取。
分成两小批依次切线录取:
1.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4所学校正取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C4D以上(含5C4D)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按上述4所学校芗城市区正取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1.2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线上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但不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0分)内,达到上述两个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线上生源仍然不足,九个文考科目成绩等级可降到4C5D。
2.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4所学校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3C6D以上(含3C6D),依照投档总分(不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420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调整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从2012起,我市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由原来占正取生招生计划的30%,下降到20%。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六)漳州一中招收外县(市、区)150名、厦大附中、漳州三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0名录取办法:
由市教育局组织,实行“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录取时间:7月12日录取,14日前,由市教育局将录取考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为7月11日。
2.指定地点:除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安排在漳州三中校内进行外,其它统一安排在漳州一中进行招生录取。
3.招生计划:漳州一中招收外县(市、区)150人;厦大附中360人;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和外来务工子女50人(其中艺术特长生20人,音乐、美术分别不超过8人和12人)。
4.招生办法: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由学校自主招生。7月12日,由考生持准考证(或复印件)、照片1张和户口簿自行前往漳州一中报名。漳州一中按分配给各县(市、区)的名额,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子女按招生计划数,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在达到840分和9C基础上,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发到各县(市、区)。逾期不再招生。
5. 最低录取线:
(1)漳州一中录取外县(市、区)考生的最低录取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27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
(2)厦大附中由学校自主研究确定。
(3)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100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2A6B1C以上(含2A6B1C)。艺术特长生文考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为840分,且等级成绩达9C以上(含9C)。
若上述三所学校录取名单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为准,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五、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政策
为培养具有开阔国际视野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促进漳州与国际教育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省教育厅继2011年正式批准我市设置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后,又于今年审批了漳州一中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对外合作办学,其招生计划纳入漳州市中招安排。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具体意见如下:
(一)漳州一中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
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简称中英班,下同)由漳州一中和英国南安普顿市伊钦学院联合办学。经省教育厅正式批准,从2012年起,每年面向漳州市招收学生100人,学制三年,设在漳州一中。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设置
中英班实行“双学籍、双文凭”,即学生入学后建立漳州一中学籍,学习省规定的高中课程,该部分的课时总量约占总课时的55%左右;参加并通过福建省高中基础课程科目会考后,成绩合格者颁发漳州一中高中毕业证书。同时获得英国伊钦学院的学籍,学习英方规定的高中课程(包括普通数学、高级数学、经济、会计)和雅思英语课程(包括口语、听力、阅读、写作),该部分课时总量约占总课时的45%左右;通过英国伊钦学院相关测试,可获得英国伊钦学院高中毕业证书。
高一下学期期间学生参加并通过英语水平考试和雅思考试,雅思考试成绩需达到6.0分或以上,学生选择继续中英国际班的学习,并开始准备向将来意向进入的海外大学提出申请。雅思考试成绩未能达到6.0分的,或不适合继续在中英国际班学习的个别学生,可转为漳州一中正常班,两年后参加中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2.招生办法
经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在市教育局领导监督下,由漳州一中自主招生。
(1)提前单独招生: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至31日;考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5月份,由学校自主确定。
(2)招生对象:2012年漳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或港澳台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外籍人士子女(具有初中毕业生学历水平)。
(3)考试内容:报考学生须参加漳州一中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其中英语科150分,综合科3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初中学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考试采用笔试方式,学生凭漳州一中发放的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4)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及时在漳州一中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凡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漳州市中考。
(5)学费标准:学费每年2.5万元/人。若高二后转为正常班学生,学费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正取生收费标准收取,即高二、高三每年1200元/人。
教材费按国内外实际教材价格收取(英方课程所用教材为英方提供原版教材)。
具体招生细则由漳州一中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
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是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成立的我省第一所中外合作学校,由漳州正兴学校与澳大利亚埃森姆学校合作创办。该校高一新生继续实行自主招生考试及录取。今年招生计划为100名,招收本校毕业生50名,外校毕业生50名。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应给予两校招生积极支持,两校所录取人数纳入相关县(市、区)和学校中考和三年后的高考考核指标。所录取的学生作为所在县(市、区)和学校中考的优秀生列入统计,高考作为所在县(市、区)一中和所在县(市、区)的高考业绩列入统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市中考,不得再参加其它高中学校录取,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生源所在初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发布的两校录取名单办理学生初中毕业证书。
六、规范招生行为
全市各普通高中(含省一、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民办高中)不允许自主招收保送生,所有初中毕业生(除已被漳州一中中英班和漳州正兴中澳国际学校录取的高一新生外)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命题的中考,才可以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为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良好中招环境,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遵守如下招生行为:
1.严禁擅自招收校外协议生或直升生等变相招收保送生行为,不准在录取前收取学生定金和扣发准考证、毕业证书。
2.禁止各校提前结束初三课程,不进行初中阶段总复习,提前上高中课程,影响初三毕业班学生进行总复习。
3.2012年7月12日至30日,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和中招录取期间,不准任何学校举办夏令营、集中培训等人为限制考生参加填报志愿的各类活动。
允许各公、民办高中学校在2012年7月12日前,组织夏令营、开放周或开放日,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办学理念、教学质量、教育科研成果和办学条件,以加强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增加考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了解。
对于违反规定,招收校外协议生或直升生1人,将扣除今年招生计划1名;在2012年7月12日至30日期间举办夏令营、集中培训等活动,人为限制考生填报志愿的,集中1天扣招生计划100名;情节严重者将降低录取批次,直接列入一般普通高批,由各县(市、区)进行录取;屡禁不止的学校将暂停其普高招生资格。
七、招生规模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的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班(达标高中不低得于6班),不超过20个班;在校生总规模不少于18个班,不高于60班。班生数不少于40人(外国语学校不少于30人),不得超过54人。
在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中,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规模规定,根据我局下达的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认真做好本辖区普通高中布局结构的调整,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一要继续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已通知暂停招生的学校(暂时保留完、高中建制),各县(市、区)不得再安排其招生计划。
二要确保省三级以上达标高中完成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达标高中年招生规模必须达到6个班,270人以上。
三要合理控制部分学校招生规模和班生数。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合理控制在校生总规模(18-60个班),尤其是班生数不得超过54人,否则,一经发现我局将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限制来年招生规模。
八、照顾政策
今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在普通高中招生时按2012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政策和要求详见漳中招〔2012〕2号文)。
往届生参加省三级以上(含三级)达标中学正取生(含统招生、定向生)录取时,须从投档总分中扣除50分后再参加切线录取。
九、市直回漳生和市直借读生的考试、录取问题
1.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统一参加市直中考及中招录取,在漳州五中参加报名。
2.在市直借读生: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借读生(含外来工子女),继续实行以往政策,可在市直参加中考,并报考指定学校。未经审批的借读生都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中招。
十、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学生中考、中招问题
为鼓励民办学校的发展,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康桥学校等5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考生继续采取中考、中招分别处理办法。
1.中考:学生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
2.中招录取: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招录取,享受其户口所在地考生同等权利。考生中考成绩由市、县中招办统一出具证明通知户口所在地中招办,并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切线、录取。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认经市中招办确认公布的考生中考成绩。
十一、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中考中招
根据《关于同意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举办“六年一贯制”教学实验班的批复》(漳教中〔2009〕259号)的文件精神,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初中毕业生,可根据自愿原则任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加中考中招:
1.直升录取。直升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高中部,无须参加中考中招。
2.放弃直升,参加中考中招。自愿放弃直升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高中部录取资格,自主选择参加全市中考中招,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按回乡生要求参加户籍所在县(市、区)中考报名、考试和中招录取。
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每年招收80人,初一新生招收由学校自行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录取。
十二、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促进各县(市、区)认真办好初中和普高、中职教育协调发展。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正取生和择校生的投档总分成绩分别不低于490分、420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建档时,需出具考生“招生志愿表”(增加成绩栏),我局将于必要时进行抽查;在向我局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必须提供加盖当地中招办印章的新生花名册。
十三、规范建立高中学籍档案
为维护招生行为的严肃性,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我局将一律不予申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高中会考考籍:
1.违反切线原则招收的学生。
2.违反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招收的学生。
3.已被暂停招生的学校继续招收的学生。
4.不能提供加盖当地中招办印章的“新生花名册”或“招生志愿表”(或“招生登记表”)擅自招收的学生。
5.违反“三限”政策招收的择校生。
6.在“三限”政策之外擅自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的学生。
7.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认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
8.超计划招收的学生。
9.其他违规招收的学生。
附件:1.2012年漳州市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2.2012年漳州一中市直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3. 2012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4.2012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5. 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
6.漳州市直考生与芗城郊区考生户籍界定
漳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普通高中 招生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委许荣勇常委、市政府赵静副市长,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招生监察组,市招委委员,
本局有关科室。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12年漳州市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县(市、区)
|
计划数(人)
|
备 注
|
市 直
(含面向全市招生公、民办高中)
|
5400
|
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
1.漳州实验中学540人;
2.漳州立人学校800人;
3.漳州双语学校400人;
4.漳州正兴学校600人;
5.漳州康桥学校300人。
二、漳州一中招收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100人,录取各县(市、区)正常班150人。
三、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360人。
|
芗 城 区
|
700
|
龙 文 区
|
500
|
龙 海 市
|
4150
|
漳 浦 县
|
4400
|
云 霄 县
|
2300
|
诏 安 县
|
2700
|
东 山 县
|
1300
|
平 和 县
|
2500
|
南 靖 县
|
1700
|
长 泰 县
|
1000
|
华 安 县
|
550
|
台商投资区
|
800
|
合 计
|
28000
|
|
说明:今年起,各县(市、区)普高招生计划不含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学校、漳州正兴中学、漳州康桥中学的招生计划数。
附件2
2012年漳州一中市直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学校
|
中考报考
学生数(人)
|
按学生数分配指标(人)
|
照顾政策
指标(人)
|
合计
(人)
|
漳州二中
|
327
|
23
|
|
23
|
漳州三中
|
444
|
31
|
|
31
|
漳州五中
|
212
|
15
|
2
|
17
|
漳州七中
|
199
|
14
|
2
|
16
|
漳州八中
|
334
|
23
|
|
23
|
漳州三中分校(侨中)
|
268
|
18
|
2
|
20
|
芗城中学玉兰分校
|
267
|
18
|
|
18
|
漳州实验中学
|
699
|
49
|
|
49
|
漳州立人学校
|
140
|
10
|
|
10
|
漳州正兴学校
|
43
|
3
|
|
3
|
漳州双语实验学校
|
31
|
2
|
|
2
|
初二后转入学生
及回漳生
|
81+50=131
|
9
|
|
9
|
共计
|
3095
|
215
|
6
|
221
|
说明:各校中考报考学生数均不包含初二后转入、正式学籍不满2年的学生。
附件3
2012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
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县区
|
漳州实验中学
|
漳州立人学校
|
漳州双语学校
|
漳州正兴学校
|
漳州康桥学校
|
合计
|
市直
|
13
|
18
|
18
|
27
|
21
|
97
|
芗城
|
6
|
8
|
8
|
12
|
9
|
43
|
龙文
|
6
|
7
|
7
|
11
|
8
|
39
|
龙海
|
23
|
34
|
34
|
50
|
30
|
181
|
漳浦
|
27
|
40
|
40
|
60
|
45
|
212
|
云霄
|
14
|
21
|
21
|
32
|
23
|
111
|
诏安
|
20
|
29
|
29
|
43
|
34
|
155
|
东山
|
7
|
11
|
11
|
17
|
12
|
58
|
南靖
|
11
|
18
|
18
|
27
|
19
|
93
|
平和
|
17
|
26
|
26
|
39
|
28
|
136
|
华安
|
5
|
9
|
9
|
14
|
9
|
46
|
长泰
|
7
|
10
|
10
|
15
|
12
|
54
|
台投区
|
6
|
9
|
9
|
13
|
50
|
77
|
合计
|
162
|
240
|
240
|
360
|
300
|
1302
|
说明:1.以上招生计划不包含各民办高中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数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2.以上计划系按省公布的“六普”人口数比例分解下达市直及各县(市、区)。
附件4
2012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根据市、县教育局有关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条件要求的规定,今年本校中考考生定向生资格审核结果如下:
一、具有定向生资格考生名单( 人)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二、不具有定向生资格考生名单( 人)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审核人 班主任(签名): 年段长(签名):
学籍员(签名): 校长(签名):
中学(盖章)
2012年 月 日
附件5
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
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
姓 名
|
|
报名号
|
|
相片
|
毕业学校
|
|
民族
|
|
性别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出生
年月
|
|
家庭地址
|
|
申请类别
|
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
|
(由考生本人填写)申请第 种方式,即:
|
考生及家长
意 见
|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2年 月 日
|
毕业学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2012年 月 日
|
教育行政
部门审批
|
2012年 月 日
|
|
|
|
|
|
|
|
|
|
附件6
漳州市直考生与芗城区考生户籍界定
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派出所(东铺头、通北、西桥、新桥、巷口、南坑)及龙文区土白、下洲两村的考生为漳州市直考生,回漳生需提供与户籍相对应的房产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漳州市直考生。
属市直上述六个派出所以外的芗城区其它派出所户籍的考生为芗城区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