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维廉(1902—1956年),为我国早期法学界名流,祖籍海澄县白水营镇。祖父高南山在漳州城开设大英方药房,在漳州繁衍后代。他于1902年出生于福建漳州市东坂后街(大通中路),少年才华横溢,先后获得上海持志大学文学学士和东吴大学法科学院法学学士。高维廉毕业后就参加司法部甄拔考试,获得律师资格,曾在厦门执业律师,从事处理民事、刑事诉讼工作,蜚声远著,并任《法学季刊》英文编辑。他一度受聘为厦门大学法学讲师。

1936年6月,中国银行在新加坡设立分行,厦门中国银行行长黄柏权(黄遵宪的侄子)被派往新加坡主持中国银行业务。1939年,高维廉应黄柏权之邀南渡,出任新加坡中国银行副经理。当时正处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新加坡中国银行除了为当地工商业活动及一般客户提供服务外,还就近广泛吸收南洋一带华侨资金、办理侨汇、吸收国币存款、售卖救国公债,为国内抗战筹集资金。新中国成立后,高维廉被派往印度尼西亚主持中国银行业务,后回新加坡中国银行任副总经理。在中新正式建交以前,中国银行担负着非正式使节使命,如与国内联行“华侨服务部”紧密协作,为华侨办理回国手续,为海外华侨或国内亲属寻访失落亲人等。高维廉还在新加坡中国银行大厦组织举办国货展览。
高维廉是一位长袖善舞的银行家,更是一位大义凛然,维护民族尊严的斗士。郑子瑜在《高维廉先生诔辞》中列举一件事:
“鹭岛之旁,有小坻,曰鼓浪,巨绅林君尔嘉,拓海腢,构菽庄茬居焉。菽庄,临水开轩,垒石支桥,兰亭嘘气,栢院林深,盖一私人花园也。时鼓屿为列强所租赁,设工部局,局渠欧人,一夕,擅进菽庄,目无主人。主人愤而讼于官,延高君主控状,卒获胜诉,判罚舍,声闻八闽。”
寥寥数语,勾画出一位不畏权势、以民族大义为重的大律师。
高维廉还是一位学者,对当时的《南洋学报》很感兴趣,尽量收集《南洋学报》杂志,每期必读。1953年,郑子瑜在新加坡龙溪会馆成立大会上认识了同乡高维廉。高维廉对郑子瑜说,曾读过他的作品,希望以后能再多看一些。过后,郑子瑜托人送去两本旧作,他竟手不释卷地读了很久。后来郑子瑜和许云樵介绍他加入南洋学会。高维廉将自己撰写的长文《黄公度先生就任新加坡总领事考》交给《南洋学报》发表,该文旁征博引,内容扎实,令南洋学者叹服不已。后来这篇文章收入郑子瑜编著的中外第一本黄学研究专著《人境庐丛考》中,为黄学研究做出了可贵的贡献。高维廉以自己有利的身份和地位,极力支持南洋学会的事业,经常把中国银行大厦办公场所借给南洋学会举行聚会或演讲会之用。他亲自主持并促进了郑子瑜主讲《郁达夫的南游诗》。1955年,《南洋学报》经费发生困难,郑子瑜致函高维廉,请他相助。高维廉鉴于自己的身份,不便向华侨工商界人士劝募,但他慷慨解囊,自己掏腰包出钱给南洋学会,还动员他的同事也资助南洋学会,使《南洋学报》得以继续出版。高维廉在郑子瑜的眼中,不仅是一个具有理财才能的银行家,更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拜金主义的南洋社会,人们所敬重的是财和势,而高君所敬重的却是学术界有成就的人”。所以两人相识只有短短的几年,却胜似知交数十年的老友。
新中国成立后,高维廉几次回国观光,把所见所闻介绍给新加坡各界人士,让海外各族人士了解祖国工业的进步,商业的发达以及建设事业突飞猛进的情况。同时也把新加坡的情况介绍给祖国当局和工商业人士,让国内了解星洲转口贸易地位的重要,以及马来西亚土地富饶,物产丰富的情况,架起沟通的桥梁,为促进中马贸易穿针引线。
高维廉还著有《马来亚侨汇及中马贸易之展望》,成为研究南洋民信侨汇史不可缺少的参考资料。
高维廉的父亲高大方精研医术,就业于厦门鼓浪屿救世医院,后在厦门开设南方药房。高维廉把他接到新加坡居住,后来高大方成为新加坡欧南路基督教会长老。高维廉也信奉基督教,曾被推为新加坡华人基督教青年会董事和基督教青年会联席委员会名誉秘书。
1956年,高维廉因病在新加坡逝世,享年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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