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来后,部分区域针对悬挂牌照框进行扣分处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请尽快拆除牌照框。”近日,许多市民收到4S店类似的短信通知后,都争先恐后地赶到4S店卸下车牌框,同时更换新的螺丝。
已安装的牌照框,是拆还是留?交警部门表示,车牌框必须按照标准安装,不得带有标志、字母等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住号牌字符。安装车牌框时,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也就是说,不论使用何种车牌框,都必须在号牌字符边缘留出足够的空白。若车辆有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扣12分。而一般4S店的车牌框内侧边缘距离字符边缘都小于5mm,所以多数都要拆除。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除了车牌框的安装要符合上述标准外,还有一些行为是被交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这些行为包括使用光盘、布条、卡通图片以及反光膜等物件遮挡号牌、字符;在车身外安装的防护及其他装置遮挡号牌;号牌污损的(包括号牌弯曲、折叠、缺损、污垢以及号牌底色、字符明显褪色,影响号牌识别的);使用可随意拆卸、可翻转号牌架;伪造或者利用染料、胶带等涂改、变造号牌字符(如:1改为7、F改为E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刘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之11.8.1的规定,机动车应设置能满足号牌安装要求的号牌板(架)。前号牌板(架)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按机动车前进方向),后号牌板(架)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规定,号牌固封装置的固封扣盖上应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并与号牌上机动车登记编号相一致。如漳州的号牌为“闽E”,固封扣盖上应有“闽E”字样。
4.8.2规定,每面号牌应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且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号牌固封装置不得遮盖号牌上的机动车登记编号。但是,根据GB7258-2012中15.9规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43个月(即2016年3月1日)开始,新生产机动车的每面号牌板(架)均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不允许使用可拆卸号牌板(架)和可翻转号牌板(架)。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干5mm。
四、临时行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一张应粘贴在后风窗玻璃左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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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安装相关技术规范
事情的起因是有车主爆料车牌只有两个螺丝会被漳州交警部门罚扣12分,因此,会不会罚,有没有罚成了所有问题的焦点。
针对这个问题,@漳州交警在新浪微博上表示,经确认核实,从2013年1月1日至今,漳州警方并没有对悬挂厦门“闽D”车牌及其他“号牌仅安装两个固封螺丝”的车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的案例。
福建省交警总队发布的消息也证实:“目前福建暂无车辆因车牌少装两颗螺丝被扣罚,且春运期间交管部门也不会对此处罚。”
尚无车辆因螺丝问题受罚
现在没人受罚,不等于以后不处罚。如何正确挂牌,才能算得上“按规定安装号牌”呢?贴心的漳州交警在其官方微博上还贴出了《车辆号牌安装相关技术规范》以供广大市民参考,避免不必要的处罚。
在@漳州交警的微博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4.8.2规定,每面号牌应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且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号牌后,号牌固封装置不得遮盖号牌上的机动车登记编号。但是,根据GB7258-2012中的15.9中规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43个月(即2016年3月1日)开始,新生产机动车的每面号牌板(架)均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不允许使用可拆卸号牌板(架)和可翻转号牌板(架)。
此外,@漳州交警还在微博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交警部门提醒,如果不符合,将会被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扣12分、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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